【适应症】
芦可替尼作为一种激酶抑制剂,用于治疗:(1)骨髓纤维化:中度或高风险的骨髓纤维化: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,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,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骨髓纤维化患者。(2)真性红细胞增多症:对羟基脲无应答或不耐受的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。
【剂量和药物管理】
(1)骨髓纤维化:根据血小板计数来进行剂量调整。
A.芦可替尼的开始使用剂量是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来确定的。在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完全血细胞计数,并每2-4周进行完全学细胞计数直至剂量稳定,而后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监测。并根据血小板计数来调整剂量。
B. 对血小板计数小于50 × 109/L中断治疗。血小板计数恢复在这个水平上后,可能再开始给药或血小板计数恢复至可接受水平后增加。表2示范以前中断后再开始Jakafi 可能使用最大允许剂量。
C. 根据反应调整使用剂量: 在前4次治疗中不增加使用剂量,且之后增加使用剂量的频率应>2周/次。如果无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5mg/次、每天2次,最大剂量为10mg/次、每天2次。
D.出血症状的剂量调整:一旦出现出血症状时终止芦可替尼的治疗。如果出血症状症状缓解,可在恢复先前的使用剂量。如果出血症状缓解,但潜在的出血原因仍存在,可考虑低剂量恢复治疗。
(2)真性红细胞增多症: 初始计量为10mg/次,每天2次,并根据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剂量的调整。
A.芦可替尼的开始使用剂量是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来确定的。在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完全血细胞计数,并每2-4周进行完全学细胞计数直至剂量稳定,而后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监测。并根据血小板计数来调整使用剂量。
B.与强CYP3A4抑制剂或氟康唑同时用药的剂量调整:当芦可替尼与强CYP3A4抑制剂同时给药时,调整剂量 (例如但不限于boceprevir、克拉霉素、考尼伐坦、葡萄柚汁、印地那韦、伊曲康唑、酮康唑、洛匹那韦/利托那韦 、咪拉地尔、奈法唑酮、那非那韦、泊沙康唑、利托那韦、沙奎那韦、特拉匹韦 、泰利霉素、伏立康唑),与氟康唑同时给药时,氟康唑的剂量应≤200mg。
C. 器官受损:肾受损: 在有肾受损志愿者中药代动力学研究基础上,对血小板计数100/μL和150/μL间和中度(CrCl 30-59 mL/min)或严重肾受损(CrCl 15-29 mL/min)患者推荐的开始剂量是10 mg/次、每天2次。应用仔细监视安全性和疗效做另外剂量调整。 对用透析有终末肾病患者对有血小板计数100/μL和200/μL间患者推荐的开始剂量是15 mg或对有血小板计数大于200/μL患者20 mg。随后剂量应在每次透析阶段后透析天给予。应用仔细监视安全性和疗效做另外剂量调整。 在不需要透析终末肾病患者中(CrCl小于15 mL/min)和中度或严重肾受损有血小板计数小于100/μL患者应避免使用芦可替尼 肝受损: 在有肝受损志愿者中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基础上,对有血小板计数100/μL和150/μL间患者推荐的开始剂量是10 mg每天2次。应用仔细监视安全性和疗效做另外剂量调整。 有肝受损和有血小板计数小于100/μL患者中应避免使用芦可替尼。
(3)给药方法:口服给药,可与食物同服用或不同时服用;如丢失一剂量,无须弥补,但是需要正常服用下一剂量;当血小板计数减少时中止给药,可考虑逐步减少芦可替尼的使用剂量,如每周减少5mg/次,每天2次;对于摄入片剂的患者,可以通过鼻胃管给药。如下:A. 一个片剂溶解在10mL的水中,搅拌约10min;B. 充分溶解后的6小时内,用适当的注射器通过鼻胃管给药。 应用约75mL的水冲洗鼻胃管。尚未评价通过鼻胃管给药对芦可替尼暴露时间的影响。